一、总则
为深入学习实践习近平文化思想,推动中国电影高质量发展,促进电影国际交流交往,助力电影强国建设,由中央广播电视总台、中国文学艺术界联合会、中共广东省委宣传部指导,中央新闻纪录电影制片厂(集团)、中国电影家协会、中共珠海市委宣传部主办,中国电影家协会纪录电影工作委员会、珠海传媒集团承办,第四届华语纪录电影大会将于2025年10月25——27日在广东省珠海市举行,持续打造具有世界影响力的文化品牌。华语纪录电影大会旨在以华语纪录电影为纽带,以展示“中华文明与世界文明交融互鉴、中华优秀文化薪火相传、海内外中华儿女赓续奋斗”为目标,坚定文化自信,讲好中华文明故事,讲好新时代的中国故事,促进中华文化与世界各国文化的交流合作,谱写新时代电影繁荣发展的新篇章。
第四届华语纪录电影大会主体活动单元包括华语纪录电影征集推荐、华语纪录电影展映及观摩研讨、大会开幕式及主旨论坛、焦点对话暨系列交流活动、新片推介会、“珠海之夜”、“荣光大道”仪式、“金海鸥”推优盛典暨大会闭幕式等。
依托中国电影家协会纪录电影工作委员会的平台,华语纪录电影大会面向全球征集推荐优秀华语纪录电影(含科教电影和舞台艺术电影),构建思想性和艺术性、社会反响和市场认可度相统一的华语纪录电影作品评价机制,激励华语纪录电影创作,扶持优秀纪录电影人才,健全纪录电影产业体系,深化电影文化的国际交流对话,发展繁荣电影事业,助力中国电影强国建设。
二、组织委员会和推荐委员会
(一)组织委员会
指导单位、主办单位及承办单位的代表,会同影视艺术主管部门的代表以及专家学者组成第四届华语纪录电影大会组织委员会(以下简称组委会),负责组织华语纪录电影大会,以及组织和领导华语纪录电影征集推荐活动。
组委会设主席以及主任、副主任和委员若干人,下设执行委员会办公室(办公室设在中央新影集团),负责贯彻组委会决议和处理日常事务性工作。
(二)推荐委员会
组委会负责组建推荐委员会(以下简称推委会)。推委会由具有权威性和代表性的影视艺术家、专家学者等组成。
推委会组成人选由组委会聘请,设主任一名,委员若干。
推委会以无记名投票方式,负责推荐项目的提名,并决定最终的推荐结果。
三、报送条件
(一)纪录电影作品符合下列条件者可报送本届推荐、展映等相关活动:
2023年1月1日至2025年9月30日期间制作完成并取得国家电影局核发的电影公映许可证的华语纪录电影(含科教电影和舞台艺术电影)。
(二)报送作品需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各民族习俗,不得涉及色情、暴力、种族歧视等内容;主创人员需无违反职业精神和职业道德等不良记录。
(三)报送作品的个人和单位必须拥有其报名作品的著作权或全权代理权。
(四)如报送作品的任何版本(包括重新剪辑的版本)曾报送前三届华语纪录电影大会,则不具备参评资格。
(五)机构类推荐包括:持有《摄制电影许可证》的电影制作机构,持有《电影发行经营许可证》的电影发行机构和持有《电影放映经营许可证》的电影放映机构。
(六)不符合上述条件的报送作品或对于内容、类型、主题等有争议的报送作品,组委会可单方面决定是否接受报名。
(七)所有报送项目不需交纳报名费。
四、推荐项目设置
本届推荐项目分为作品类、单项类、机构类三项。
(一)作品类设年度特别推荐作品、文化历史类推荐作品、科学自然类推荐作品、社会纪实类推荐作品、舞台艺术类推荐作品、国际传播类推荐作品。
1.年度特别推荐作品:在理念思维、艺术水准、题材开拓、人文精神、表现手法等方面综合表现突出的纪录电影,体现纪录电影领域最新成果和较高水准。年度特别推荐作品由推委会从初选入围作品中推荐选出。
2.文化历史类推荐作品:基于历史影像、文献资料,反映重大历史事件或重大历史人物;展示中国文明历史的探源,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的传承,以及中华文明与世界各国先进文化的交流。
3.科学自然类推荐作品:以自然景观、植物动物、世界遗产、环境保护为主要题材,展现中国和世界生态文明;科普、科教、科幻类纪录电影,具有科学精神和相关科学知识,倡导和鼓励具有科学引领性和创新性。
4.社会纪实类推荐作品:通过对社会发展中人的生存状态和生存境遇的关注,反映社会变化和时代变迁。
5.舞台艺术类推荐作品:把艺术创造力和中华文化价值相融合,把经典美学和时尚审美相结合,赋予其人文内涵和当代价值的舞台艺术类纪录电影。
6.国际传播类推荐作品:表达人类命运共同体意识、促进文明交流互鉴,实现海外播出上映、展映或获奖,具有良好国际传播价值。
(二)单项类设特别推荐导演、特别推荐摄影、特别推荐剪辑、特别推荐音效。
1.特别推荐导演:专业突出、社会责任感强,作品应思想性、艺术性、观赏性俱佳。
2.特别推荐摄影:作品影像主题鲜明、画面简洁,镜头语言艺术精湛,整体制作精良。
3.特别推荐剪辑:影像剪辑富有表现力、叙述力,结构合理、节奏得体。
4.特别推荐音效:音乐、音效使用得体,情感表达合理,注重声音的真实性、表现力、感染力。
(三)机构类设年度特别贡献纪录电影机构。
年度特别贡献纪录电影机构:在纪录电影的制作、发行、放映等方面业绩名列前茅或有显著进步,对纪录电影行业起到积极推动作用的纪录电影机构。
上述所有推荐项目中的数据统计时间为2023年1月1日至2025年9月30日。
五、报名办法
(一)报名时间
2025年华语纪录电影大会华语纪录电影征集报送截止时间为北京时间2025年9月30日,报送方需在截止日期前按要求将所有相关报名材料寄送至组委会办公室。
(二)报送材料
报送作品类及单项类需提交:
1.纸质版材料:
(1)《华语纪录电影推荐登记表》(附件1或附件2)纸质版1份,按要求完整填写并加盖单位公章;
(2)纪录电影(含科教电影和舞台艺术电影)须有国家电影局颁发的《电影公映许可证》复印件(需加盖公章);
(3)《第四届华语纪录电影大会参评单位(个人)承诺书》(附件4),加盖单位公章。
2.电子版材料:所有电子版资料请存储于U盘或上传至百度网盘(链接需永久有效)。
(1)《华语纪录电影推荐登记表》(附件1、附件2,doc或docx格式,不需加盖公章);
(2)影片全片:
·完整版视频1份,国产影片须有龙标, MOV或MP4格式,H264编码,分辨率1080P 以上,视频大小不超过5GB,文件名称标明片名;
·中文对白影片须配有全片中文字幕,非中文作品需提供中文或中英文对照字幕;
·所有申报作品不得包含任何插播广告、播出平台标识、滚动条等与作品无关的内容;
·如需添加水印,请联系组委会办公室提供华语纪录电影大会官方水印,请避免使用任何其他水印标记。
(3)影片宣传片:MP4 或 MOV 格式,片长5分钟以下,尺寸 1080P,请勿添加任何水印标记,宣传片将用于推荐评选活动的相关宣传;入围单项类推荐的影片还需提供相应单项的宣传片。
(4)图片资料:
·影片海报、剧照,至少提供3张,要求: JPG 格式,分辨率150 DPI 以上,文件大小5M——10M;
·申报参评单项类推荐的个人照片1张,要求: JPG 格式,分辨率150 DPI 以上,文件大小 10M 以内;
·所有照片或海报将用于推荐评选活动的相关宣传。
3.报送机构类推荐需提交:
(1)《华语纪录电影推荐登记表》(附件3)纸质版1份,按要求完整填写并加盖单位公章;
(2)《华语纪录电影推荐登记表》(附件3)电子版(doc或docx格式,不需加盖公章);
(3)《第四届华语纪录电影大会参评单位(个人)承诺书》(附件4),加盖单位公章;
(4)对应的资质证明复印件。
(三)报送方式
1.电子版资料请在2025年9月30日前发送至组委会邮箱,邮件标题注明为:“华语纪录电影推荐+报名事项”。
2.纸质版材料和U盘请以快递形式在2025年9月30日前邮寄至大会组委会办公室,建议使用顺丰快递(邮费自理,拒收到付)。
3.组委会办公室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北京市海淀区北三环中路67号中央新影集团
邮编:100088
联系电话:010-83439216/83439211
联系手机:13269683009
电子邮箱:jldywyh@cndfilm.com
网站:http://www.cndfilm.com
(四)报名材料的使用及版权信息
1.请准确完整填写登记表,所填写信息将在评选、结果公布等工作环节及相关的信息公开中采用,报送方(单位或个人)应保证报送材料涉及内容及有关附件真实有效,并对因虚假材料引发的一切后果承担全部责任。
2.为大会宣传推广,影片报名后,组委会有权在印刷品、宣传片、电视、互联网、公众场所等大会官方渠道使用作品的报名资料、海报剧照、照片和预告片。如报送方未提供作品片花,组委会有权使用不超过5分钟作品内容用于宣传。
3.报送方(单位或个人)须拥有其报送作品的著作权或全权代理权,同时保证该作品无版权纠纷,其中所采用的音乐及影片视频图像、创意文本等已获得版权,或取得相关版权人授权使用,或为原创且未侵犯任何第三人的版权及其他民事权益。作品如涉知识产权争议,主办方有权取消其评选资格,涉及法律责任由作品报送方全部承担。
4.所有报送资料组委会用于存档,不予退回。
六、推荐程序
推荐委员会遵照“公平、公开、公正”的原则进行项目推荐工作。项目推荐包括初审、初选和终选三个阶段。
(一)初审
组委会办公室负责报送项目的材料审核,并将符合要求的作品和机构报送给推委会。
(二)初选
推委会负责从符合要求的作品中进行推荐,推选出入围片单。初选推荐结果将在10月上旬通过电子邮件或电话等形式通知入围作品的报名联系人,并于大会开幕式发布优秀华语纪录电影推荐活动入围名单。未入围终选阶段的作品不另行通知。
(三)终选
推委会负责从初选入围作品中评选出推荐作品,并在符合要求的机构中评选出推荐机构,最终推荐名单将于推优盛典暨闭幕式公布,并颁发荣誉证书。
推委会将有权根据作品的推荐情况,保留某项的空缺。
推荐结果将在中央新影集团官网(http://www.cndfilm.com)和官方微信公众号、华语纪录电影大会官方微信公众号等平台公布。
七、公益展映
第四届华语纪录电影大会旨在依托中国电影家协会纪录电影工作委员会在纪录电影方面的专业性与权威性,将组织部分优秀华语纪录电影参加展映。
(一)在征得报送单位的同意后,组委会将选择部分优秀纪录电影参加大会组委会主办、中国境内的华语纪录电影公益展映。
(二)公益展映指非商业性展映,均不向观众收取任何费用。
(三)所有参加展映的影片将在2025年9月15日至11月30日期间进行不超过2场的公开展映,展映排期及场地由组委会全权决定。
(四)组委会不向参加本届征集和公益性展映的报送单位收取或支付任何费用。
八、组委会权益
(一)组委会有权免费使用参评影片的报名资料、海报剧照、照片和预告片,用于印刷品、宣传片、电视、互联网、公众场所等大会官方渠道。
(二)在征得报送单位的授权同意下,组委会将选择部分优秀纪录电影,在电影院组织线下展映或在指定网站、电视台进行展播。
(三)组委会不承担资料的邮寄费用和保险费用,不承担资料在邮寄过程中的丢失、毁损责任及其他由不可抗拒因素造成的报名资料遗失、错误或毁损责任。
九、声明
(一)凡报名参加第四届华语纪录电影大会华语纪录电影征集推荐活动,即被视为承认并接受本章程。
(二)组委会负责修订和解释本章程,最终解释权归组委会所有。
中国电影家协会纪录电影工作委员会
华语纪录电影大会组织委员会
2025年9月